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天津市实施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水综[2023]11号)明 有关规定,现将《优诺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生物制品新药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报批稿)》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建设单位:优诺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天津津水泓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Link://type=FILE&value=/resources/upload/a637da3b90a1a7f/file/优诺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生物制品新药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水保方案报告表报批版.pdf 联系人:米工186022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