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天津市实施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水综[2023]11号)明 有关规定,现将《红星桥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
联系人:米工:18602299688Link://type=FILE&value=/resources/upload/a637da3b90a1a7f/file/红星桥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pdf